企业拆迁如何跟政府谈出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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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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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16:55
企业拆迁时,对于相关拆迁补偿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来与政府拆迁部门谈出合理的补偿,对于相关补偿的认定必须按照政府制订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进行处理,但律师可以对相关赔偿项目进行合法的认定。
一、企业拆迁如何跟政府谈出合理补偿
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企业为了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可以委托律师与政府进行商谈,列出企业因拆迁所造成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拆迁补偿的项目,应当结合企业拆迁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涉及到产权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补偿等,尤其是停产停业补偿,涉及到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企业提供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证明,来进行合法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