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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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5:15
经过调查,甬温线7·23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被认定为一桩由多重因素引发的责任事故。主要问题在于列控中心设备的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的疏忽以及雷击后的应急处理不当。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设备的研发过程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集成总承包商,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铁道部在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和上道使用环节违规操作,监管不严,使得问题设备得以投入运行。雷击导致设备故障,信号显示错误,危及行车安全。上海铁路局的作业人员在故障发生后未能妥善处理,未能有效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
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和后续处理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在应急处置、信息公布以及社会回应上存在问题,对公众造成了负面影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包括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和张曙光,因涉嫌违纪违法,即使在被双规后仍需承担部分责任。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马骋负有主要责任,因其去世,不再追究。其他高层如陆东福、何华武、季学胜、徐啸明、耿志修、缪伟忠、张海丰、龙京和李嘉等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根据其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而定。
201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甬温线上海铁路局管内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双屿路段,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车四节车厢从高架桥上坠下。这次事故造成40人(包括3名外籍人士)死亡,约200人受伤。温家宝总理2011年7月28日上午实地察看事故现场并召开中外记者会。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认定为一起设计缺陷、把关不严、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刘志军、张曙光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