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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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6:23
在交易中,担保人并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担保人就要代替债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债务担保人有哪些责任,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呢?
(一)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
(二)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包括: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
(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
(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
一、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
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担保的分类有哪些?
1、一般担保。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连带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没有写明是哪种担保模式,则默认为是连带担保。
作为债务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民事、连带、担保等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债务担保人是有一定风险的,而且有不少由于债务担保引起的纠纷。为别人担保有很大风险,特别是连带责任担保。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他人要求你做担保人时一定要注意债务人需要有偿还欠款的能力,要辨别担保方式明确担保数额,尽可能的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