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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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14:48
法律主观:法院对刑事案件没有侦查权。侦查权是依法对刑事案件侦缉査讯的权力,依法是由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和人民检察院行使。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没有进行刑事侦查的权力。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