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0: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1:26
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平均的分配。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继承应当是按照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第1个顺位的继承人就包括由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平均的
一、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什么?
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平均的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员应当均等的分配继承遗产。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继承在当代社会,如果是由于当事人意外死亡,没有来得及订立遗嘱的情况之下,那么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予以继承的,具体点来说的话,就是包括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