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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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5:22
协商赔偿吧,和谐社会嘛!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有些人你就是到法院一告就软了,再不行,呵呵,当我没有说,把上水管截了装个开头,这年代不就玩狠的吗!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5:16
谁改造谁受益如果物业上修理不到位,应由物业来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5:24
损失的赔偿应该是以具体的受损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索赔的相关损失具体来说,可以从对墙顶地等装修造成的破坏的维修成本、对家里家具等物品造成的损坏的损失、以及因对其进行维修所引起的其他的(如租房等)相关损失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