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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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3 22:47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承担着重要的环境保护职责,其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国家及省、市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县的环保规章制度。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特别关注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区的规划编制。
监督执行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废物处理和有毒化学品管理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参与废物进出口许可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管理工作。
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影响,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监管各类保护区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申报和审批新建县级自然保护区。
指导处理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协调乡镇污染纠纷,组织防治特定水域水污染,并负责环境监理和稽查工作。
监督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审核城市规划中的环保内容,发布环境状况信息,并参与可持续发展纲要的编制。
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审核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指导城乡环境整治,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
推动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管理认证制度,指导环境保护资质认可,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环境监测网络,参与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和履约活动,管理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物。
组织环保宣传教育,协助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最后,该局还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