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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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6 03:13
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的人包括死者的配偶、死者的亲生子女、与死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死者的父母,若是死者还收养了孩子的,那么与死者有收养关系的人,也是享有遗产的继承权的。
一、哪些人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
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的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具体的继承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二婚财产继承的比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与没有再婚的家庭相比,二婚家庭的法定继承人多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这一项,任何想要扶养关系存在为由继承遗产的,那么就需要拿出相关能够证明此关系存在的证据,若是不能拿出的,其他人有权拒绝其参与遗产的继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