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突然去世,如何与用工单位打官司??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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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21
根据你的意思来看,你的丈夫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了,所以参照相关法律,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丈夫的情况,在有证据能证明你丈夫在工作时发病时。应符合工伤条件;
二、向当地劳动和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理想状态:
按照工作当地月工资标准X元,乘上他还有N年退休,这样是他的劳动工资收入方面。
按照退休以后每年享受的退休金X元(具体参考养老保险),乘上他退休后能活N年(具体参考当地人均寿命),这样是他的退休金收入方面。
以及子女抚养费每月X元,乘上子女到十八岁成年还有N年,这样是他的子女抚养费。老人的送终丧葬费用好象是算人头的,即:一位老人算X元(具体参考当地生活水平)
所以你可以根据你们当地的工资标准,算出你应得的赔偿金。
三、关于法庭认定单位长期不放假,致使职工发病打官司时。你需要医院出具确切医学证明是单位不放假才导致你丈夫发病的,否则法庭很难认定你的结论。
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能帮助你。有什么具体的问题你可以发邮件fulanci@hotmail.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25
按照工伤程序认定属于视同工伤,工伤处理比较复杂建议你聘请律师参与。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24
你老公这种情况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该能按工伤保险得到赔偿一般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你可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到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6:27
应考虑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是,可能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
如属于职业病,则能打赢官司。赔偿标准全国各地不一,何省何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