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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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4:45
陪嫁彩礼可以不用支付,只要欲结婚的男女双方、以及双方家庭协商一致即可。但由于在《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不得借由婚姻索要财物,故此男方支付的彩礼、女方的陪嫁财产数额都不得远高于当地的习俗。一、陪嫁彩礼可以不用支付吗?
1、陪嫁彩礼可以不用支付,只要欲结婚的男女双方、以及双方家庭协商一致即可。但是在协商之后,最终确定的彩礼、嫁妆数额不得远高于当地的习俗,否则有可能会被怀疑为借由婚姻索要财物,而借由婚姻索要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的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彩礼收取后需要将彩礼返还的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
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只要彩礼的支付数额与当地的习俗相当,那么法律规范就不会禁止彩礼的支付行为。若是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婚前男方无需支付彩礼,法律也并不会强制要求男方必须要支付。若是支付,离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男方才可以要求女方向自己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