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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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2:20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公权力对违约金进行调整,以保障合同正义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网友咨询: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在上班之前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三年内双方不能单方面违约,不然需支付给对方违约金。现在合同还没到期,但是现在我想要跟公司解除合同关系,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张海涛律师解答:
您好,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为上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张海涛律师补充:
1、跟公司签订,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当中,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的,签几年合同也可以协商的。
2、关于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为《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