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3: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6:18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设有多个关键部门,每个部门承担着特定的职责:
1. 办公室(信访接待处): 负责局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市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以及负责处理各类信访事务。
2. 政策法规处: 主管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内部法律事务、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以及审查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3. 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处: 制定全市劳动保障发展规划,负责统计和信息发布,社保基金监督与管理,制定工资分配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特殊群体解困政策的执行。
4.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 监督执行劳动保障法规,处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法行为,制定农民工工作政策,监督其落实情况。
5. 劳动争议仲裁处: 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审查劳动合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包括重大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6. 就业处: 制定城乡就业政策,管理就业经费,指导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和境外就业管理等。
7. 培训处: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推动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技校及师资队伍建设。
8. 养老和失业保险处: 制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管理社会化服务事业,审核企业职工退休事项。
9. 医疗保险处: 制定医保政策,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负责医改规划实施。
10.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11. 农村社会保险处: 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
12.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退休人员服务,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13. 监察室: 监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受理违法违纪举报,调查处理违规行为,推动廉政建设。
14. 机关党委(宣教室): 负责局系统的党务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