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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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13:55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不是对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满的不能提出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对应的是行政机构,如果不是行政机构的决定或者是处罚的话,那么就不涉及到行政复议了。一、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1、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对不是由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出来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就是说,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没有侵犯了自身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只有抽象行政行为,这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
3、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4、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5、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除了上述五类情况外,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都必须受理,否则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复议被驳回可以起诉吗
1、一般情况下,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是否申请行政复议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先经过复议。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自原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如果此时还没有超过法定的期限,则还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大部分情况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此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就能清楚不是任何情况都能提出行政复议的,就算是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那么也需要在正常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的话超时不申请的话也会认定为自己放弃了该权利,超时后再申请的情况也是不会被受理的,除非是有特殊情况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