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2:2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22:12
很难,除非你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次受理。 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22:12
如果不服判决的话可以在多少天之内附议。你如果现在找到有利的证据也可以起诉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22:18
原告第一次打输了,隔了一年的时间还可以再起诉 这个还可以接受的 这还可以起诉的,因为不相信一定要是有法律给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