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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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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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1:00
要结婚,先买房,几乎成了年轻人的烦恼。可是随之而来更大的烦恼却是,婚前个人按揭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割房产?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分割占离婚财产分割比重较大,当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若不清楚如何分割利益最大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补充:
通常买受人与房产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商品房的买卖关系即成立。需贷款购房的买受人应先支付首付款,剩余款项在银行提交相关材料后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审查买受人的收入状况及资信后,将所贷款项直接划人开发商的账户。买受人与银行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随后买受人缴纳契税及维修基金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婚后房屋物权的取得是依据婚前的债权转化而来,因此离婚时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比较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