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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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0:39
根据郑州市的法律规定,除了公务摩托车之外,在郑州市区是不允许骑摩托车的。2007年11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公告,明确规定自11月15日起,在市区的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的区域道路内禁止摩托车行驶。如果被发现违反规定,交警部门将会对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以1500元的罚款。相关法律依据为《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该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禁止拖拉机、摩托车(除了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