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期限起算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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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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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8:46
为了法律的公平性,被告若对于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网友咨询:
申请再审的期限起算点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
民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自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提出。
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二年内申诉。
律师补充:
民事: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先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先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原审法院作出驳回通知书后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