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7: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1 13:16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机关认定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条件,以犯罪事实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应罪名,并且犯罪案件由*机关负责管辖,需要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责任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犯罪事实发生,即该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第二,该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该犯罪案件是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不属于该*机关管辖的案件则不应当立案。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刑事案件应当立案。
具体规定如下:
1.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
综上所述,司法实践中*机关对报案应该根据情况进行立案,刑事立案标准必须至少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客观上存在着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具有犯罪事实,二是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并且其犯罪行为理应追究刑事处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