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个人所得税啊,需要到银行交税还是去税务局,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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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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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6:40
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去税务机关办理,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6:32
先在地税网站上进行申报,申报后有一个申报序号记住,然后到税局出一张缴款书,拿着缴款书上银行交!完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6:33
北京的税务局基本上都没有现金缴税业务了,都是拿着税单直接到银行缴税。
所以,之前你必须有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
对于你说的4000工资需要在综合申报里面先进行有税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报步骤【征期参见北京地税网站http://www.tax861.gov.cn“征期日历”】
(一)纳税申报——交税
1、【获取申报密码】:签署双方协议(首次使用本申报)。用户名:计算机代码(8位)
2、【登陆】:http://www.tax861.gov.cn→点击中间“办税通道”下的“纳税申报”(http://service.tax861.gov.cn/login.jsp)→输入“计算机代码”和“申报密码”点击“登陆”
3、【申报】:点击“网上纳税服务”→“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综合申报”
(1)如果本月无需缴纳任何税款(不分税种),则选择“无税申报”→点击“保存”即完成当月申报。
(2)如果需要缴税,则选择“有税申报”→在右侧选择“税目税种”“个人所得税”→点击“工资-奖金-分红”→选择相应税率
4、【填写缴款书】:左侧出现打“√”的项目→点击“继续”→填写内容→点击“保存并生成缴款书”→将内容打印或者抄写在从专管员处领取的“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上(不分税种,每月一张)→银行缴款
5、【作废缴款书】:※如未按期缴款,必须作废已申报的缴款书,并到税务机关补税,否则为欠税!
步骤:1+2(2)→点击“查看本期缴款书” →点击“作废”
※ 如需修改办税人员、电话、代理等信息,也请在该系统内自行变更。
(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获取完税证明(每月20号前)
1、【获取申报密码】:登陆http://www.tax861.gov.cn→点击中间“办税通道”下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http://gs.tax861.gov.cn/index.htm)→右侧“代扣代缴单位使用”下“明细申报初始密码获取”→填写内容(按综合申报系统内容填写)→点击“登陆”→获得申报密码(请自行记录)→找管理员审核
※ 综合申报查询信息步骤:登陆→点击“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网上变更税务登记”→复制相关内容至明细申报系统
2、【下载安装申报软件】:登陆http://gs.tax861.gov.cn/index.htm下部→点击“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 →下载并安装※初次使用请牢记软件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
3、【申报】:打开“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点击“明细申报数据管理”→填写并上传
4、【查询申报状态】:(20日前)登陆http://gs.tax861.gov.cn/index.htm→点击右侧“代扣代缴单位使用”下的“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输入“计算机代码”(8位)及“密码”并点击“登陆”→在“汇总状态表”下查询申报结果→(1)“申报合格”、(2)“未申报”或(3)“与缴款信息不一致”
(1)完成申报义务;
(2)按步骤“3”进行申报,并按步骤“4”查询,否则逾期罚款2000元;
(3)在“申报缴款状态表”下查询“明细申报信息”和“缴款入库信息”差别并改正。
※ 每月申报完毕后,务必在30号前查询申报状态,否则因申报不合格影响完税证明的开具,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