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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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11:41
江苏省的招标投标活动在其第五章中明确规定了监督管理机制。根据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肩负着关键职责,他们需要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首先,监督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方式多样,包括现场检查、稽查等,所有相关方都应积极配合接受监督。针对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确保公正公开。
同时,为了保障市场的活力,行政监督部门需依法行事,避免随意增加审批事项,尊重招标人的自主选择权,如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
更进一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对参与招标投标的国家机关人员实施监察,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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