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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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11:36
商号权,通常被称为厂商名称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关键组成部分。它定义为商业主体对其已注册的商号,包括厂商名称和企业名称,享有的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免受他人干扰的独占使用权。这种权利允许企业合法地使用其名称,以区别于其他商业实体,确保其品牌识别度和市场地位。
尽管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未直接规定商号权,但民法通则为商业名称权提供了明确的保护。它通过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合法地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其商号,不受他人的侵权行为影响,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商号权在实际商业运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企业区别于竞争对手,建立和维护品牌形象的重要工具。
是指商业主体对其注册取得的商业名称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