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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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12:3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企业股东之间收购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俗话说,不成功便成仁。上市公司买卖股份已是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股东持有,那么如果本公司想要收购股份是合理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呢?
网友咨询:
如果要收购某上市公司股权,公司大股东控股不足半数,我想取得公司的控股权需要怎么做,我只知道可以协议收购或者要约收购,不知道具体流程如何操作?我如果以个人名义进行收购那么控股比例多少以上要通过证监会同意,假如大股东不同意,我是否可以强制收购?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盛玉律师解答:
你要和主要股东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然后把股权转让给你或同意你控股。如果你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那么你可以在市场上收购,但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达到总股票的30%,你需要通过证交所发布公告,告知该公司全体股东你打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知道某一确定的比例。如果你收购的股票比例超过90%,那你需要收购全部的股票。
理论上,证监会不管这个事,他只负责你持股比例达到30%之后必须发出收购要约。
至于你能否收购这家公司成功,关键在于该公司的股东。比方说某些国企,国资委规定其最低持股比例的目的就是防止其被其他人控股,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超过30%,你通知全体股东你要收购之后,其他股东也还有机会阻止你的收购。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和规范、公司增融资法律实务、公司设立和解散以及重整和破产清算、与公司法相关联的纠纷处理(如公司僵局、股东权益冲突、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纠纷等)盛玉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