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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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09
一方起诉离婚的操作流程是制作民事诉讼状,准备好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相关问题的证据材料,原告需要把离婚诉讼状和证据材料交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之后的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等工作,都是由人民法院主持完成的。一、婚内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诉讼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怎么写诉讼状?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在被告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能强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过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都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的,但调解不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