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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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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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03:36
汉尼拔是古代迦太基(其首都在今日突尼斯境内)的军队统帅,也是世界古代杰出的军事战略家。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年—前201年)爆发后,汉尼拔率军取道西班牙,穿越终年积雪的阿尔卑斯山,直抵亚平宁半岛,于前216年攻占了阿非乌斯河畔的小城——罗马的重要粮库坎尼。坎尼的失陷使罗马大为震惊,也最终促使罗马下了决战的决心。当时,罗马已集结了8万步兵和6千骑兵的强大兵力,而汉尼拔只有4万步兵和1万骑兵。
面对数量占压倒优势的敌人,汉尼拔考虑的不是如何避其锐锋,而是怎样利用这一带的平原充分发挥自己骑兵的优势,在决战中大量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他很明白,迦太基步兵虽经过了多次残酷的战斗考验,但总的素质还是比对手略逊一筹;而自己骑兵的质量则胜过对方,特别是迦太基马种优良、纪律严明的重骑兵,更具有明显的优势,于是,他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示弱骄敌,诱其尽快出战。
公元前216年8月2日(会战开始之前),汉尼拔作了周密部署。他知道该地夏季中午常刮东南风,因此首先占据了顺风的位置,然后指示部分骑兵和轻步兵埋伏在附近有树林和沟壑的山岗上。接着他精选了500名持长剑的勇士各带一把匕首,藏在衣服下面,准备按计行事。他还把步兵摆成一个向前凸出的弧形,为了吸引敌人,特意将较弱的高卢兵和西班牙兵配置在弧形的突出点上,将他的骑兵排列在步兵的两翼,并与之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便机动作战。罗马人把全体步兵列为三行,行间留有间隔,骑兵靠在两侧。另外,两名执政官各带一千精选的骑兵作为支援部队集结在战阵两端。
会战开始了。罗马人一开始就用步兵猛攻对方的突出部,而迦太基步兵则奉命且战且退,迦太基的阵式逐渐变成了凹进去的弧形。罗马人满以为敌阵中央不久将被突破,他们完全可以包抄、聚歼敌军,因此奋力向前,战斗队形变得越来越密集。这时,汉尼拔下令两翼骑兵齐出,进攻罗马骑兵并包围他们的步兵,罗马骑兵虽然马匹较差,骑术欠佳,但仍顽强抵抗着。汉尼拔亲率一支机动骑兵上前增援也未能立即奏效。
为了更快打乱敌阵,汉尼拔向那500勇士发出了信号。他们得令后离开了队伍,拖着长剑,像逃兵似地投向敌阵。罗马的前锋指挥官收容了这批人,缴了他们的长剑就让他们到阵后去了。这时迦太基阵营侧翼有成队的非洲精锐步兵喊叫着“溃逃”而去,引得罗马人前去追击;不料这喊声正是预定的信号,埋伏着的迦太基步兵、骑兵一齐杀出,消灭了罗马追兵后又从侧翼猛攻敌阵,这时夹着尘土的大风刮起,罗马人的投石器无法瞄准目标,而顺风的迦太基人却恰恰相反。看到时机已到,那500名假装投降的士兵纷纷抽出匕首,从背后冲杀罗马士兵,并用罗马人的盾与剑武装自己,在敌阵中横冲直撞。罗马人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混入己阵的诈降者和伏兵,也难于分辨这些与自己持同样武器的敌人,队伍逐渐混乱。
看到战局不妙,主战最坚决的瓦罗带着少数骑兵飞快逃跑了。以后,随着鲍罗斯和多数将领、元老的相继战死,罗马军队的士气终于涣散了,罗马的大门向汉尼拔轰然洞开。“坎尼之战”——这个战争史上的辉煌战例,从此成了一个几乎众所周知的谚语,那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
“All roads lead to Rome”(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谚语意指人生目标的实现,不只有一条路可走。同时也有劝慰失败者不要灰心丧气或者一条路走到底之意。在坎尼之战中,汉尼拔进行了周到的准备,充分掌握和利用了地形、气候及敌人的弱点,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他的精良骑兵的作用和士兵们的勇敢精神,从而弥补了兵力上的劣势,最终将战役引向了胜利。
罗马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罗马帝国的中心,交通四通八达,从个行省到罗马都有大路相通,非常方便,所以有此说。后来就转意为达到目的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实际上,伟大的罗马已经成为某种象征,所以很多谚语都和罗马有关系,譬如“来到罗马,做罗马人做的事”(入乡随俗)、“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等等。
“条条大路通罗马”实有其路,就是古罗马人在欧洲各处以及北非修筑的英语叫做“Roman roads”的大路,那是堪与中国秦“驰道”相媲美的一项欧洲古代伟大工程。
秦灭六国过程中,修筑了许多大路,秦王朝建立以后,继续维护和修筑,形成通往全国主要地区的“驰道”。至今北到内蒙东胜,南到湖南零陵,东到渤海之滨,仍然可以看到那两千多年前浩大交通工程的遗迹。内蒙东胜境内“直道”(直通正北的秦驰道)保存下来的遗迹还有90华里长,路宽仍在35米以上。当年平原地区驰道的标准路宽是50步,秦制1步6尺,1尺约合现在0.23米,可以算出路宽大约是70米,实在应该看作是古代的“高速公路”。路边三丈一树,十里一亭,高速路的附属设施也有了。
有的书上说秦驰道是秦始皇出巡用的“御道”,恐怕不确。从保存下来的遗迹看,它们显然都曾大负荷、长时期使用过。如果我们没忘记当年秦兵出动规模之大在世界历史上是少有的,动辄几十万人,后勤补给运输任务的艰巨当不难想见;驰道的修筑,无疑正是出于军事上的需要。罗马大路也是这样,它主要也是一种“military roads”(军用路)。第一条道路,从罗马到意大利南部城镇卡普阿(Capua),是公元前312年由一位名叫“Appius Claudius Caecus”的督察官(censor)指挥筑成的,因而以他的名字命名,叫做“ViaAppia(英语“Appian Way”,亚必古道)。罗马人征战到哪里,就把这种“大路”修到哪里,而且纵横交错,形成“网络”。在欧洲大陆它们最终都通向罗马,但在大不列颠,却都通向伦敦。
罗马大路的总里程大概不比秦驰道少,但远没有秦驰道那么宽,其路面常常用石块铺砌,是“paved roads”,铺砌方法约与我国南方的卵石路类似,但不同于“石板路”,这就比通常只是夯实土路的秦驰道要好一些。古罗马的基本军事单位是“centuria”(顾名思义可知是“百夫团”),标准建制是42个“centuria”组成一个“legion”(军团),这样一个罗马军团便大约有四千多人。公元前44年恺撒被谋害以后,他的侄孙(grand-nephew)、因被他指定为继承人(heir)而收为养子的屋大维(GaiusOctavius)与安东尼(MarkAntony)争夺继承权,曾把部队扩充到60个军团,但获胜后就削减为28个。罗马帝国用兵规模远不如秦军,通常也就几万人,例如,第四任皇帝克劳狄乌斯(Claudius,公元41-54年在位)征服大不列颠的部队,大约就是4万人。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大路自然不需修得像秦驰道那么宽。
通向罗马的不只是“罗马大路”
在征服大不列颠之外,克劳狄乌斯还做了一件大事,就是颁令允许高卢贵族取得罗马公民权,这对高卢的“Romanization”(罗马化)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后来,罗马帝国在它征服的其他地方,也推行了类似的应该说相当“开明”的做法;而那样做,实在是有利于把被征服者“罗马化”的。在这种情况下,大批“外省人”涌入罗马,凯尔特人(Celts)、柏柏尔人(Berbers)、犹太人(Jews)、埃及人(Egyptians)都有成为罗马公民的,更不用说备受罗马人尊敬的希腊人了。这样,“Roman�就不是一个用于“ethnicde�scription”(种族描述)的术语,而成了一个政治术语(politicalterm)。
取得罗马公民身份(Romanciti�zenship)的“外省人”,许多成为战士,一些人做了官吏,有的当上元老院议员,还有几个甚至当上了皇帝。马可·奥勒留(MarcusAurelius,121-180),既是皇帝又是著名新斯多噶派哲学家,而他就来自南高卢(Southern Gaul)。另一个来自南高卢的著名人物是历史学家,《Histories》(历史)和《Annals》(编年史)的作者塔西佗(Publius Cornelius Tacitus,公元前55?-120?)。出生在意大利北部的诗人维吉尔(Publius Vergilius Maro,70-19B.C.,但丁在《神曲》中所写游地狱的向导)和历史学家利维(Titus Livius,59.B.C.-AD.17,《History of Rome》(罗马史)的作者),据说也是高卢人。用今天时髦的话来说,这些人当属“成功人士”。对于他们,通向罗马,也就意味着通向“成功”;“条条大路通罗马”,那大路在“军用路”(military roads)之外,还是“仕途”(official career)。
公元98-117年在位的图拉真(Marcus Ulpius Trajanus),出生在西班牙,不但是第一个当上罗马皇帝的“外省人”,而且成就非凡,从而有“Optimus Princeps”(最好的皇帝)之誉。他一改“开国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以多瑙河为帝国东北部边界的政策,跨过多瑙河攻占了达契亚人(Dacians)的土地,把它变成罗马帝国的一个边疆省,即今天的罗马尼亚(Romania),这样才在东欧斯拉夫语系国家中出现一个拉丁语系国家。为了保证军队供给,图拉真在铁门(Iron Gate)以东的多瑙河上修建了一座石墩多跨木拱桥,总长800米,单拱最大跨度52米。在一千多年的长时间里它不但保持着“欧洲第一”的记录,也是“世界冠军”。秦驰道上迄今尚未发现可以和它相比的桥,所以在路面之外,我们得承认罗马大路在这方面也胜出一筹。
显然,“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谚语应该出现在罗马帝国崩溃以前,起初它很可能是拉丁谚语,而且很早就被翻译成其他语言,例如日耳曼语,现在德语还有“Alle Wege führen nach Roma”的说法。日耳曼人虽然不像高卢人那样“罗马化”了,但他们也有以罗马为中心、或者为“正统”的观念;德意志人建立的第一个国家,人们常说的“第一帝国”,德语全名便叫“Heilige Romalische Reich Deutscher Nation”(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
盎格鲁-萨克森人渡海来到不列颠,是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的事;他们演变成“英国人”,他们的语言演变成“英语”,则更晚。莎士比亚之前英国最伟大的诗人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因为先后受宠于多位大贵族和国王,曾有幸到法国和意大利去旅行,但那时就在意大利,“中心”也已经不是罗马而是佛罗伦萨(Florence),所以他只能感叹“吾生也迟!”。英国人不但创造不出这条谚语,而且把它翻译成英语也是很晚的事。“all roads lead to Rome”中的“road”一词,在古英语(Old English,约公元5世纪到11世纪)里作“raid”,意思是“riding”(骑,驾),但在乔叟时代已经成了一个弃而不用的“废词”(obsolete)。当作“line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places”(交通线)讲的“road”,迟至16世纪才出现;起初作“roadway”,而且其中的“road”用的还是作“riding”解的“古意”,“roadway”者,骑马、驾马车的“马路”也。“铁路”现在不列颠英语作“railway”(美国英语则作“railroad”),但也开始被简化成“rail”了,其演变似乎正重复了当年从“roadway”到“road”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