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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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9:17
技术合同的企业所得税也不是可以全部免除的,根据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因转让技术的收入超过了500万元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只需要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超过500万元的话,不需要交所得税。一、技术合同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全部免除吗?
技术合同的企业所得税不能全部免除,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合同免税政策有: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有哪些规定?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技术合同明确规定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可是,能否免除企业所得税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另外,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这些技术合同所取得的收入,不需要交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