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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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2:09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那么,单位未缴社保需要赔偿吗,单位未缴纳社保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网友咨询: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了,单位从未缴纳社保,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请问可以要求那些补偿?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郑凤贞律师解答:
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损失后需要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郑凤贞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1、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向社保局部门投诉的,经核查发现确未足额缴纳,将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如果用人单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门发出限期补缴通知后依然不予补交的,则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社保局在核查处理某一劳动者投诉社保时,可能会对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社保缴交违法情况予以核查,如还存在其他劳动者未足额或险种不齐全时,会一并进行行政处理。
4、用人单位在接到社保部门核查通知,如无理抗拒、阻挠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可能面临罚款处罚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劳动法》的具体条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不缴纳社保,不但损害员工的利益,还会让公司承担风险。员工一旦起诉公司,公司就要付给员工赔偿金。但是职工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交纳社会保险并签订放弃承诺,是对自身权利一种放弃,并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郑凤贞律师,执业于江西省吉安市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多年,办案经验丰富,办事踏实,尽心尽责,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郑律师是您放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