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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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9:38
保险公司赔偿了,如果赔偿的数额在保险的责任限额内的,则肇事者不需要自己再赔偿;如果赔偿的数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则肇事者需要对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自己承担。
网友咨询:
保险公司赔了车主还用赔吗?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章洪春律师解答:
保险公司赔偿了,如果赔偿的数额在保险的责任限额内的,则肇事者不需要自己再赔偿;如果赔偿的数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则肇事者需要对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自己承担。
除此之外,若是存在车险免责、免赔;产生医保外医疗费用等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理赔责任的,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章洪春律师解析:
保险公司赔偿了,肇事者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超出车险限额的部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没有商业险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商业险的赔偿限额: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二)属于车险的免责范围:
属于车险免责范围内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主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责任;交强险绝对不赔的损失和费用有: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5、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7、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属于免赔部分:
如果车主在投保三者险时,有附加绝对免赔责任,那么绝对免赔额部分,也是需要车主自己承担的;
(四)产生医保外医疗费用:
1、发生保险事故后,若有人受伤,那么可能会产生医保外医疗费用,而交强险和三者险都是不赔医保外医疗费用的,所以这部分的钱,也还需要车主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车主在投保车险时有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那么可以用其进行赔付,超出医保外用药责任险限额的部分,才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章洪春律师简介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杭州律师协会理事,专长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执业25年,办案经验丰富,办案成果丰硕,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