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4: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15:06
消费者的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消费者的利益也是经常受到侵犯的,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就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受损害时有哪些处理方式呢?
一、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二、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调解的前提是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欺诈消费者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的,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判刑的。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严重的话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