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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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21:41
将拾获物品后再予以抛弃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符合侵占罪的要件。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因委托而由其代为保管的他人物品或是他人遗忘了的财产、掩埋于地下之物等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拒绝返还或者交付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拾得者因主观意识上并无妥善保管之意愿或者客观条件致使无法进行返还原物,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定为侵占罪。然而,倘若拾得者出于恶意目的,故意损毁或丢弃所拾得之物以逃避返还义务,则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