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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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4 05:47
当劳动者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受到了刑事处罚等情况后,用人单位都是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劳动者没有出现以上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时,劳动者也是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的。
一、关于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规定?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
1、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规的客观依据。
2、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规,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3、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当劳动者的情况符合合法辞退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当因为其他情况被用人单位辞退时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劳动者,同时也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可通过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来办理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