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是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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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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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3 07:41
房屋预售协议共分作五份,其中一份将由客户自行保留,另一份则由本公司作为档案保存,此外再留下一份交予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同时也将有一份文件被送往银行进行记录,最后的这份则会在客户支付完契税后进行归档。对于选择全额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合同数量分别为四份和三份。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相应楼盘的售楼处,以确保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该楼盘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此时千万不能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要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必须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从签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开发企业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若委托他人办理,则必须出具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