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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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6:34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那么,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网友咨询:父亲之前失踪过十多年,没有抚养孩子,孩子有赡养义务吗
内蒙古苏玉淋律师解答:
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子女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故意遗弃子女的,子女可不承担赡养义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苏玉淋律师解析: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苏玉淋律师,女,中共党员。具有5年执业经验,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刑事案件的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曾担任过交通之声“律师咨询”节目的嘉宾,现担任内蒙古信用商会副秘书长一职,2018年被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聘任为调解员,并授予“突出贡献奖”,2019年获得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职业以来一直努力积极的参加有关于妇女维权事宜的工作,曾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调节中心等部门担任值班律师,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工作的预防化解尽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