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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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6:23
学生应当根据转入专业的教育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学生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学分,经确认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要求的,计入转入专业学分;达不到转入专业培养要求的,须对转入专业未修课程进行修读。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转专业后,学生从第二学年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在未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前,应在原专业学习,否则按无故缺课处理桐亏大。
扩展资料:
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含15%),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平均学分绩排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2、低培养层次转高培养层次(专科转本科、普通本科转本硕连读等)及文史类、理工空掘类互转者(以高考填报志愿类别为准)。
3、教务处根据当年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及各专业计划缺额数,拟定转专业接收局竖计划数并向全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