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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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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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03:23
1. 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召开,决定将5月1日定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纪念日。在全国范围内,民族区域自治首次在此时此地得以实施。当时,自治区包括呼伦贝尔、纳文慕仁、兴安、锡林郭勒、察哈尔盟等32个旗、1个县及3个县级市,总面积达54万平方公里。自治*设在王爷庙。
2. 1949年11月,经**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自治*迁至张家口。同年9月19日,以*高级将领、绥远省代*董其武为首的19人领导部队举行起义,随后成立了绥远省*。
3. 1954年3月5日,内蒙古*、绥远省*委员会、绥远军政委员会以及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归绥市(呼和浩特市)共同召开扩大会议。根据**政务院的命令,自3月6日起,绥远省及其省级*撤销,其所辖区域并入内蒙古自治区,由内蒙古自治区*领导,自治区*迁至呼和浩特市。
4. 1955年7月30日,热河省的敖汉、翁牛特、喀拉沁旗以及赤峰、宁城、乌丹县被划归至自治区昭乌达盟。
5. 1956年4月3日,甘肃省的巴彦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额济纳蒙古族自治旗划归内蒙古,并增设巴彦淖尔盟,其行政区域为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合并。
6. 1969年7月5日,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昭乌达盟被划归至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划归宁夏和甘肃。然而,1979年5月30日这些地区又重新划回内蒙古自治区。
7. 目前,全区设有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9个市级行政单位;兴安、阿拉善、锡林郭勒3个盟级行政单位;以及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计划单列市。下辖16个县级市、17个县和52个旗,其中包括鄂伦春、鄂温克、莫力达瓦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