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车摔伤了对方负责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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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4:45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为躲避车辆而导致自身人身伤害,则需分别考察以下三种情形:
首先,若因紧急避险引发了事故从而对他人或自身造成损害,应由引发险情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危险,紧急避险者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但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后果,紧急避险者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其次,若在保护他人合法权益过程中,自身遭受损害,应由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益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若无侵权方、侵权方逃避责任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补偿,此时受益方亦应对其进行适当补偿。
再者,若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对受助人造成损害,救助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