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城乡建设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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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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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0:40
青原区城乡建设局近期进行了机构调整,原有的八个事业单位从区建设局(原区环境保护局)独立出来,纳入其管理范畴。这些事业单位包括: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城市日常管理与监督。
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保障公共设施的维护和运营。
区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城市绿化规划和管理。
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确保城市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区房屋拆迁代办处:处理房屋拆迁相关事务。
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指导和管理乡村的规划与建设。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监督建筑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区房产管理所:处理房产登记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这次变动旨在加强城乡建设的统筹和协调,提升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青原区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