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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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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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1 07:55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且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就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哪些条件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律师解答: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律师补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