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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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根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运营状况和合规性进行区分。以下是各类别的条件:
AA类企业要求:
A类企业需满足:
C类管理适用于有走私行为、多次违规罚款等情况的企业。
D类管理针对有走私罪、严重违规和侵权行为的企业,以及欠缴大量税款或罚没款项的。
B类管理适用于首次注册、类别未调整、AA类企业不符合A类条件,或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条件的情况。
加工企业同样按照收发货人分类管理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是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0号公布,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31日海关总署令第7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2001年7月20日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86号公布的《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