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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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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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1 08:13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根据职能设有九个主要部门,包括:
办公室: 负责制定司法行政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协助处理日常工作,管理文件、文秘、财务、资产管理等事务,编制行政和专项经费预算,监管财政拨款和物资装备,以及内部审计工作。
政治部: 主导司法队伍的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表彰奖励,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警务等事务,协助党务管理工作,并为局党委提供咨询和辅助。
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制定律师工作计划,管理律师事务所设立与变更,组织司法考试,负责律师年检、注册和奖惩,以及公证机构的设立、撤销和涉外业务审批,指导律师和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
法规教育科: 调查研究司法行政法规,起草政策文件,指导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管理成人法学教育及司法鉴定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包括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
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法律普及计划,负责法制宣传,协调依法治市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和奖惩,研究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司法考试管理办公室: 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规,组织和监督全市司法考试工作,协助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并参与理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
劳动教养管理办公室: 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调查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相关成员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