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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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9
7月13日,在浙江青田,傅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与横穿马路的郑某某碰撞,郑某某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傅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他被刑事拘留,并被提请检察院批捕。
没想到,被害人的4名子女最终一致同意放弃对方赔偿,同时还请求不要关押对方,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检察院作出了定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切是为什么呢?因为肇事者是低保户,家里还有一个智障的哥哥需要他扶养。郑某某的大儿子说:“要对方几千几万块钱有什么用,母亲回不来了,要对方坐牢,对方家庭可能就完了,那个残障的哥哥该怎么办?”
看看网友怎么评说:
善良的一家人,很仁义。也希望肇事者能够好好的感恩,以后小心开车,因为你不会一直都遇上这种好心人!
既从法律上认定了司机的违法犯罪行为, 又让司机能够继续照顾智障的哥哥,这种处理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照顾了司机的实际困难, ---- 这种感化效果要比仅仅是冷酷地惩罚有力得多。
这就是有大情怀的人,有宽容的人,这事是多么的让人难忘,检察院的结论,是在法律框架里的,不过,任何人不要有侥幸心理,无牌无证本身就是违法,千万不要越过雷池。
肇事者真的遇到了善良的好心人,好好用心照顾自己的残疾哥哥,不要辜负这一家人对你的期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03
家里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