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7: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0:09
1、对某办公软件的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解密,并将其解密后的版本制作成光盘,在市场进行销售,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应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同时,如果销售数额巨大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2、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者的许可,复制或部分复制著作权人软件的;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许可他人行使或者转让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软件著作权侵权人将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0:06
这就是制作并贩卖盗版软件,一方面应承担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民事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制作、销售数额够大还会受到刑事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0:01
如果该软件不允许这么做的话,在法律上为民事侵权,主要是该软件享有的著作权,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0:08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