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19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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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1:57
北京新增社保人员办理流程为符合社保办理年龄的居民可以携带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申报制作表,在社保局审核之后,就可以等待通知来领取社保卡。也可以委托他人或者单位进行办理社保人员办理手续。一、北京新增社保人员办理流程有哪些
北京新增社保人员办理流程为先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制卡手续,携带相关资料,填写社会保险申报制作表,然后由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等待通知来进行领卡了。
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
第一,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第二,提交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如下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③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相片。
2、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如下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首次参保或首次接续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③首次参保或首次接续的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女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的,提交《灵活就业证明》);
④首次参保的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相片。
3、办理流程:
①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社区或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业务申请单》;
②业务办结后,生成《邮储银行加办单》需经本人签字确认,并领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用于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办理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及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③灵活就业人员携带《邮储银行加办单》到就近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4、温馨提示: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就业地社区申请办理;
②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应到户籍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
③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应到就业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办理;原已随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时,应到就近社区或原用人单位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④我市新城区户籍人员在未实行市级统筹前,暂参照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北京市社会保险法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结果,现将涉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采集工作中使用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
2、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3008元。
3、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9024元,按照各险种政策规定,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9024元的,以9024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按照各险种的政策规定,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60%、40%缴费的,其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2106元、1805元、1203元。
5、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106元。非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147.4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助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21.06元。
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即日起本市职工社保月均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734元。
上限为缴费基数的300%,今年的上限改为8202元。
下限为缴费基数的60%,今年改为1640元。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的,按实际工资额来缴费,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
1、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保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1);(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法的内容有北京职工的平均工资为36097元,月均缴费工资基数为3008元。如果职工平均月工资超过了百分之三百的,那么缴费基数则为9024元。如果职工平均月工资超过了百分之六十,则缴费基数为18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