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费多少钱一平米 青岛取暖费标准多少钱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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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9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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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2:22
导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一般缴费时间为9月起至11月15日。那么,大家关心的青岛供暖费多少一平米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青岛供暖费多少钱一平米
青岛暖气费价格:1、按使用面积缴费的,每平方米为30.40元;2、按分户计量价格的,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注:分户计量收费数额最高不超过按使用面积收费数额)。
①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9.12元;
②计量热价为每吉焦42.29元。
青岛暖气费收费标准2021
收费标准
?据青崂价格【2008】1号文件,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据青崂价格【2009】4号文件,其他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使用面积30.40元/平方米;非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建筑面积38.25元/平方米。
?据青岛能源集团,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
青岛暖气费收费标准
供热时间
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
温度不达标退费标准
(一)《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①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②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③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二)《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采暖期内未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未供天数全额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暖小常识:
为什么热用户不能随意开关室内供热阀门?
答:集中供热的特点是至少一个单位为一套供热系统,个别的还有几个单元为一套供热系统。每个阀门开关的大小决定整个单元的供热效果,所以,一旦阀门调好,用户就不能随意开关,否则,出现热力失调,造成部分用户达不到供热温度,频繁操作供热阀门也容易造成阀门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