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8-2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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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07:1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私生子与婚姻正常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但是作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法律意义上难以认定孩子的父亲,需要上户口可以随母亲,另外作为非婚生子女需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一、私生子户口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私生子也是可以上户口的。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综上所述,私生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原则上户口随母亲,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子鉴定报告,到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登记手续,办理落户前作为非婚生子女,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