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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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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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5:18
合同的形式有很多种, 有时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那么什么情况下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单位是首次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无合同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3次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律师补充:
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解除
1.协商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
2.法定解除
如果在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关于解除的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