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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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1:34
法律规定散养狗咬人应当是由原来狗的主人或者是由喂养者承担责任。主要就是因为目前我们国家《民法典》,对于流浪狗咬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之下,就是需要由固定的喂食人员承担相关的责任。一、法律规定散养狗咬人谁的责任?
法律规定散养狗咬人应当是由原来狗的主人或者是由喂养者承担责任。流浪狗咬人喂食者承担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有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还有就是相对应的护理费用。流浪狗伤人,喂养者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对于无主的流浪狗,固定喂养人是事实上的狗主(资助乞丐不会成为乞丐的主人,人狗不同理)。法律认定固定喂养与狗主将狗散养在外一样,喂养流浪狗不仅会让狗长期滞留圈占领地,对他人造成安全隐患;还会让未绝育的流浪狗吃饱喝足后有精力去繁殖下一批,这也是动物自然的繁殖规律。
二、动物致人损害损害包括哪些情况?
(一)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
动物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
二是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
三是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
四是致人死亡。
(二)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
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在实践中,对损害后果的计算,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三是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四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及与其同等能力或受同等教育者的收入;
五是对于受抚养者生活费的确定,应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或民政部门的救济标准;
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一旦发生的财产或者是人身方面的损害,那么动物的管理者和饲养者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有一些是属于流浪狗损失造成的损害,如果是存在着固定的喂养者的话,那么是需要由卫生人员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