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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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1:11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如果孩子的父亲没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的可以交由孩子的父亲抚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归谁抚养,不直接抚养方应当 支付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