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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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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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07:56
撤销仲裁裁决,就是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一种行为,关于仲裁,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比较遥远的,并且仲裁的案件一般标的都非常巨大,大部分都是一些经济纠纷会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一、保证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
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请。
仲裁分为两种,一种是劳动仲裁,还有就是纯仲裁,劳动仲裁是发生在劳动纠纷中的,并且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必须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才可以申请*诉讼,而普通仲裁这需要订立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