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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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0:17
教育局发布《三角镇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告》;制定了今年三角镇中小学中小学新生招生对象、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入学流程、注册录取流程等;今年公办民办同时招生;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0届三角镇户籍毕业生等。
2020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招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将三角镇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三角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中山市义务教育招生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三角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指本市外镇)在三角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三角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在三角镇参加2020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一)小学一年级
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三角镇户籍人口的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1、三角村、东南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分配学校:三角小学,电话:85540808;
2、结民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分配学校:三角镇中心小学,电话:85403899;
3、高平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分配学校:高平小学,电话:85543700;
4、蟠龙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光明村光明片9、10队户口、东平片6、7队户口,分配学校:蟠龙小学,电话:85543374;户口在光明村东平片除上述6、7队之外,需要申请入读蟠龙小学的,可于6月15-16日携带户口本到三角镇*102室登记;
5、光明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分配学校:光明小学,电话:85543254;
6、沙栏村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该村的)、光明村2、3、4、5队,光明村孝福路15号住宅小区户口,分配学校:沙栏小学,电话:85545305;
7、中心社区居委会户口,按居住地(凭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在的行政村,参照上述区域分配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人)
学校名称
本市户籍
积分入学指标
港澳台等*性借读生
合计
三角中心小学
165
100
5
270
三角小学
192
30
3
225
高平小学
127
140
2
269
蟠龙小学
197
100
3
300
光明小学
71
25
96
沙栏小学
98
35
2
135
合计
850
430
15
1295
(二)初中一年级
学校招生范围
三角镇户籍人口的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1、三角小学、高平小学、蟠龙小学爱国片、结民村大围片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安排到三角中学;户口(或有居住房产证)在三角村、东南村、高平村、蟠龙村爱国片而不是在三角小学、高平小学、蟠龙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的,家长可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后可安排三角中学。
2、中心小学、沙栏小学、光明小学、蟠龙小学和平片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安排到沙栏中学,申请跨校入读沙栏中学的可优先安排。
初一新生招生计划(人)
学校名称
本市户籍
积分入学指标
港澳台等*性借读生
合计
三角中学
370
310
5
685
沙栏中学
163
240
5
408
合计
533
550
10
1093
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三角中学:85543200(孙校长、林主任);
沙栏中学:85400945(史校长、何主任)。
(三)参加积分入学入围的学位安排
参加积分入学的小学和初中新生,我镇根据本镇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入读学校,原则上是按房产证居住地划分地段就近入学(没有房产的按居住证地址),如果同一小区出现第一就近学校学位不足,需要分流安排到两所学校的情况,将会按积分的高低排序,分数低的有可能被安排到其他就近学校。由于积分入学入围学生目前还没有公布确定,学生的分布情况不确定,具体入读学校分配办法在七月份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布的分配办法为准。
无论是三角镇户籍还是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都必须按时为子女进行信息登记、注册确认,不按要求的被视为放弃学位,有可能被分配到其他所余学位较多的学校。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区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优待人员”类别,注:绝大多数学生都是“招生对象”类别)和选择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如果家庭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与学校老师联系请求解决,或到三角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镇*一楼102室)完成信息登记。
(二)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区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三)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所选报是三角镇的,镇教育部门安排其入学。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四)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镇区在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2、公办学校学位安排,镇教育部门在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我镇公办学校在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在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四、咨询电话
三角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85405271
*链接:http://www.zse.net/info/819043.j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