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财政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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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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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0 20:48
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其批准文号为红政办发[2010]101号,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执行国家、省、市的财政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涉及全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政府采购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详细规定,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反馈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2. 制定并实施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宏观经济政策的拟定,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执行,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
3. 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包括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资金,并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
4. 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集中采购资金的使用和结算。
5. 协助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6. 负责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拨款、审核和管理,以及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7. 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乡财区管乡用”模式,负责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管理和考核。
8. 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制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9. 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提出财政管理政策建议,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10. 执行会计法规,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行为规范。
11. 制定财政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最后,红古区财政局还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布置的其他任务。